建筑幕墻是由支承結構體系與面板組成的、可相對主體結構有一定位移能力、不分擔主體結構荷載與作用的建筑外圍護結構或裝飾性結構。
(1)建筑幕墻是完整的結構體系,直接承受施加于其上的荷載和作用,并傳遞到主體結構上。有框幕墻多數情況下由面板、橫梁(次梁)和立柱構成;點支幕墻由面板和支承鋼結構組成。
(3)建筑幕墻通常與主體結構采用可動連接,豎向幕墻通常懸掛在主體結構上。當主體結構位移時,幕墻相對于主體結構可以活動。
由于有上述特點,建筑幕墻首先是結構,具有承載功能;然后是外裝,具有美觀和建筑功能。
玻璃面板周邊由金屬框架支承的玻璃幕墻,主要包括下列類型。明框玻璃幕墻。金屬框架的構件顯露于面板外表面的框支承玻璃幕墻。隱框玻璃幕墻。金屬框架完全不顯露于面板外表面的框支承玻璃幕墻。半隱框玻璃幕墻。金屬框架的豎向或橫向構件顯露于面板外表面的框支承玻璃幕墻。
面板為金屬板材的建筑幕墻,主要包括:單層鋁板幕墻、鋁塑復合板幕墻、蜂窩鋁板幕墻、不銹鋼板幕墻、搪瓷板幕墻等。
將面板與金屬框架(橫梁、立柱)在工廠組裝為幕墻單元,以幕墻單元形式在現場完成安裝施工的框支承建筑幕墻(一般的單元板塊高度為一個樓層的層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