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壓實我市在建項目建設、設計、審圖、施工和監理單位主體責任,規范消防工程設計、審圖、施工等行為,提升我市消防工程質量水平。經多次論證和調研后,我處草擬了《六安市市本級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常見問題(2024年版)》(試行),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登錄六安市人民政府網“全市政府網站意見征集平臺”()或六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征集調查”欄目()留言;
(二)書面信件。郵寄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與長安南路交叉口建設大廈12樓1211室,郵編:237000;
《六安市市本級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常見問題(2024年版)》(試行)起草說明
為進一步壓實我市在建項目建設、設計、審圖、施工和監理單位主體責任,規范消防工程設計、審圖、施工等行為,提升我市消防工程質量水平,結合工作實際,我處起草了《六安市市本級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常見問題》(2024年版)(征求意見稿)。
本匯編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建筑防火通用規范》、《消防設施通用規范》等文件有關要求制定。編制組在廣泛征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常見問題的基礎上,組織有關設計、施工、監理、技術服務機構、消防協會等單位相關專家開展了多輪研討,最終形成《六安市市本級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常見問題》(2024年版)(征求意見稿)。
《六安市市本級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常見問題》(2024年版)(征求意見稿)共分為五個關鍵部分,全面覆蓋了室外工程、主體結構與建筑裝飾裝修、給排水、防排煙系統以及消防電氣等核心領域,包含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消防驗收共60條問題。首次采用“標準規范、原因分析、預防措施”的三維解析模式,深入剖析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和驗收等各個環節中的常見問題、難點和疑點,致力于預防和解決消防驗收中可能遇到的問題,供市本級建設主管部門消防審驗人員和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技術服務機構等單位人員參考使用。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全面提升建設工程監理、設計、施工及消防驗收質量,編制組結合最新的《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 55037—2022、《消防設施通用規范》GB 55036—2022等標準規范,在廣泛征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常見問題的基礎上,組織有關設計、施工、監理、技術服務機構、消防協會等單位相關專家開展了深入和細致的研究,編寫完成了《六安市市本級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常見問題(2024年版)》(試行)。
本消防驗收常見問題主要涉及4個專業,其中有1.建筑專業;2.給排水專業;3.暖通專業;4.電氣專業。包含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消防驗收共60條問題。
本案例匯編由六安市建設工程消防審驗處編制,編制組本著規范嚴謹、通俗易懂的原則,通過實踐中的真實案例,以標準規范、原因分析、預防措施的形式解析了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和驗收過程中的常見問題和難點疑點,對問題進行了描述及原因分析,明確規范要求及正確做法,提出解決辦法及防治措施,對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具有較好的指導性和借鑒性。本次消防驗收常見問題供六安市市本級建設主管部門消防審驗人員和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技術服務機構等單位人員參考使用。
由于水平有限,難免存在不要之處,且各縣區情況不一,并不能完全覆蓋實操中的具體問題。各單位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意見和建議,望及時反饋至六安市建設工程消防審驗處(六安市裕安區梅山南路與長安南路交口建設大廈12樓1211室),我們將進一步完善。
5.3 消防電氣線:消防車道出入口設置閘機、崗亭、樹木、路燈、柱墩等障礙物,凈寬度不足4.0m,阻得消防車快速通行,不符合規范要求。
標準規范:1、《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第3.4.5條第1款;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版)第7.1.8條第1款;3、《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一條第(一)款執行。
原因分析:1.施工單位未按圖紙施工,在后期僅考慮平時使用和便于管理,隨意安裝成品崗亭、道閘、柱墩、燈桿等室外設施,且未提供設計單位復核。
預防措施:1.施工單位應按圖施工,涉及消防的變更,需提供原設計單位復核,景觀與建筑設計專業應針對室外消防車道進行會簽交底。
2.施工單位發現設計圖紙有問題時,特別是景觀等與原設計不符時,應及時與建設、監理、設計單位溝通。
3.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時,應組織設計、施工、監理、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消防查驗,并對消防車道進行全數查驗,整改完畢后再申請消防驗收。
原因分析:因施工單位按照未經原設計單位確認的園林綠化圖紙施工,導致路面存在彎曲弧度過小,消防車道轉彎半徑不足。
預防措施:1.景觀設計單位應關注消防規范對消防車道轉彎半徑的要求,景觀設計圖紙應由原設計單位審核確認;
2.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建筑設計圖紙對消防車道進行施工,發現綠化圖紙與建筑設計圖紙有沖突時,應及時與建設、監理、設計單位溝通。
問題1-1.3:消防車道和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的路面設置不符合要求:1、消防車道和登高場地的暗溝、管井等表面蓋板承載力不符合要求;2、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設置綠化草地,承載力不符合要求。
標準規范:1、《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第3.4.5條第3款。
原因分析:消防車道和登高操作場地設置綠化、輕磚等非硬質地面、設置暗溝未采用重型井蓋,場地的承載力難以滿足消防車滿載時的作業要求。
預防措施:1.景觀設計應關注消防規范對場地部分的要求,景觀設計圖紙應由原設計單位審核確認;
2.不可設置隱形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內不應種植綠化,消防車道和消防登高操作場地應根據要求劃出標線.對于消防車道和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內設有暗溝和管井的,應采用重型井蓋,確保消防車滿載時承載力符合要求。
問題1-1.4:消防車道坡度不滿足要求,尤其是與市政道路的連接處,坡度不滿足要求。
原因分析:主要是設計單位在設計圖紙過程中,未關注項目與市政道路標高差,待施工后,發現標高相差較大。
預防措施:1、設計單位在開展消防設計時應校核項目內消防車道與項目外市政道路的高差,消防車道設計應滿足標準規范要求;2.施工單位發現設計圖紙有問題時,應及時與建設、監理、設計單位溝通。
問題1-1.5:建筑與消防車救援場地之間設置妨礙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障礙物,影響消防救援。
標準規范:1、《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第3.4.5條第7款。
原因分析:由于景觀、綜合管線、裝修設計與主體設計不對應,致使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與建筑之間設置了障礙物。
預防措施:1.景觀設計應關注消防規范對場地部分的要求,景觀設計圖紙需由原設計單位復核確認;
2.建設單位應協調景觀、綜合管線和裝修設計及施工關注消防登高操作場地的要求,不得占用場地。
問題1-1.6:環形消防車道與市政道路不滿足兩處連通的要求,施工未完善,消防車不能通行。
標準規范: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版)第7.1.9條;2.《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原因分析:設計單位未嚴格按照標準規范開展消防設計,混淆兩棟建筑和主樓、裙房的概念。
預防措施:設計單位在開展消防設計時,應嚴格按照規劃審批文件確定的建筑類別,確定防火間距,兩棟建筑如需貼鄰建造,應明確可實施的防火分隔措施。
問題2-1.1:鋼結構構件的耐火極限低于設計耐火極限,防火涂料選型、涂刷厚度不符合要求。
原因分析:1.施工單位涂刷防火涂料時未按照廠家的工藝要求施工,導致遍數不夠、厚度不足;
3.鋼結構采用包覆防火板保護時,固定防火板的龍骨及黏結劑采用難燃或可燃材料;
4.在竣工驗收消防查驗時未進行現場核查,在邊角和難以進行施工的部位未施工完成。
預防措施:1.設計單位應嚴格按照標準規范設計,設計耐火極限大于1.50h的構件,不宜選用膨脹型防火涂料;
3.防火涂料的施工應按照廠家提供的工藝施工,并要求廠家進行交底;施工單位應加強對防火噴涂的技術培訓和宣貫,加強施工質量的管控;
5.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時,應組織監理、施工、設計、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消防查驗。
問題2-2.1:未經消防設計審查,擅自變更建筑平面布置內容,導致建筑安全疏散、排煙等不符合要求。
原因分析:部分建設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依據自身實際提出變更需求,但此部分變更涉及消防的內容,未經消防設計審查,往往不符合消防規范要求。
預防措施:1.建設、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經審查合格的消防設計文件,確需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依照規定重新申請消防設計審查;
問題2-2.2:防火門無永久性標牌,閉門器、順位器產品質量較差,安裝調試不到位。
原因分析:按照相關規范要求,防火門身份銘牌需在出廠時在產品本身顯眼位置做永久性固定,而現今在市場流通銷售的部分防火門身份銘牌多用膠貼在門上,在運輸、施工過程中容易造成脫落遺失,因此項目建設、監理等單位應加強設備材料進場環節的管理,嚴格完成材料進場的驗收工作,注意相關設備材料與設計文件上標注規格型號是否一致,防火門身份名牌永久性固定對于產品質量追溯、事后調查等方面有著重要作用。
預防措施:防火門主、配件進場應進行檢驗,檢驗應由施工單位負責,并應由監理單位監督,需要抽樣復驗時,應由監理工程師抽樣,并應送市場準入制度規定的法定檢驗機構進行復檢檢驗,不合格者不應安裝。
問題22.3:帶亮子防火門或其他材質防火門中的防火玻璃未采用A類防火玻璃,不滿足隔熱性要求。
標準規范:1、《建筑防火通用規范》第6.4.2條、第6.4.7條,2、《防火門 》GB12955-2008第4.4節。
預防措施:防火門主、配件進場應進行檢驗,檢驗應由施工單位負責,并應由監理單位監督,需要抽樣復驗時,應由監理工程師抽樣,并應送市場準入制度規定的法定檢驗機構進行復檢檢驗,不合格者不應安裝。
問題2-2.4:混淆防火窗、防火玻璃、防火玻璃墻概念,防火玻璃替代防火窗和防火玻璃墻、C類防火窗替代A類防火窗,均不符合規范要求。
標準規范:《防火窗》GB16809-2008、《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部分:防火玻璃》GB15763.1-2009、《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墻通用技術條件》XF97-1995。
原因分析:施工單位對于防火窗、防火玻璃、防火玻璃墻之間的區別缺乏正確的認識,未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采購相應的防火分隔產品。
預防措施:防火窗和防火玻璃墻主、配件進場應進行檢驗,檢驗應由施工單位負責,并應由監理單位監督,需要抽樣復驗時,應由監理工程師抽樣,并應送市場準入制度規定的法定檢驗機構進行復檢檢驗,不合格者不應安裝。
問題2-2.5:消火栓箱貫穿防火隔墻、防火墻,使墻體耐火極限不符合規范要求。
原因分析:1.施工單位未理解設計圖紙,消火栓明裝改為全暗裝,導致穿透防火隔墻。
2.消火栓箱暗裝在防火墻或防火隔墻時,設計單位忽略了墻體厚度和消火栓箱的厚度,導致箱體貫穿墻體,破壞了墻體的耐火極限。
預防措施:1.施工單位應按圖施工,如因尺寸緊張,應做好技術交底,施工時予以控制;2.設計單位應充分考慮墻體厚度和消火栓箱的厚度,墻體厚度應滿足規范要求;3.可在消火栓箱背板處砌筑墻體或采用防火板等防火材料進行防火保護,使貫穿部位耐火極限符合規范要求。
2.施工單位未按規定對防火卷簾與樓板、梁和墻、柱之間的空隙進行防火封堵。
預防措施:1.防火卷簾安裝后,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規范要求進行封堵,兩側砌墻進行分隔,頂部填充防火巖棉進行封堵,使其達到卷簾所設置部位墻體的耐火極限要求。
2.對于管線周圍的防火封堵施工單位往往不重視,制定施工方案時也不考慮,導致后期封堵不符合要求。施工單位應制定封堵施工方案,為后期施工提供封堵做法,提高施工質量。
3.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時,應組織設計、施工、監理、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消防查驗,整改完畢后再申請消防驗收。
問題2-2.7:導軌之間的空隙防火封堵不完善。防火卷簾導軌未采取防火保護措施,防火卷簾導軌處耐火極限不能滿足規范要求。
預防措施:1.防火卷簾導軌可以采用磚砌保護墻或者混凝土保護墻,采用防火板進行封堵保護時需要注意耐火極限需達到3小時。
2.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前完成導軌保護措施,并在分部分項驗收和消防查驗時組織核查。
3.設計單位應補充封堵大樣,方便施工單位按圖施工,以免后期遺漏和影響封堵質量。
原因分析:1.需要進行防火封堵建筑縫隙量大且都位于隱蔽部位,施工容易遺漏。
2.責任主體對于防火封堵不夠重視,招標清單、預算或合同中容易遺漏該部分內容。
3.防火封堵產品種類多,設計圖紙沒有明確具體做法,因施工方法和工藝各異,導致難以施工和保證防火封堵質量。
預防措施:1.建筑內的電纜井、管道應在每層樓板處采用不低于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建筑內的電纜井、管道井與房間、走道等相連通的孔隙應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2.做好防火封堵施工圖的深化設計,明確各施工方的施工范圍、內容。建設和監理單位應加強施工過程的監督檢查。
問題2-2.9:管道穿越防火隔墻、樓板和防火墻時,未采取防止火災通過管道蔓延至其他防火分隔區域的措施。
原因分析:1.由于施工工序銜接不到位、職責不清,相關施工方未進行穿管后的封堵收尾。
2.設計單位做好防火分隔各項措施(管道防火包覆措施、防火閥、阻火圈設置)的深化設計,明確各施工方的施工范圍、內容。
原因分析:1.施工單位未仔細閱讀圖紙或偷工減料,導致封堵部位及構造要求未按圖紙和規范要求施工。
2.幕墻層間封堵施工后隱蔽,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未按要求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預防措施:1.建筑設計圖紙中對幕墻防火封堵的部位及構造提出要求,幕墻深化圖紙中應根據要求具體深化節點構造。
2.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幕墻深化圖紙的封堵節點構造施工,并應核對主體施工圖;
原因分析:1.施工單位未仔細閱讀圖紙或偷工減料,導致封堵部位及構造要求未按圖紙和規范要求施工。
2.設計單位對需要進行防火封堵部位構造措施表述不全;習慣引用國標圖集,部分國標圖集還未根據最新規范更新,導致防火封堵不符合要求。
3.變形縫的防火封堵施工后隱蔽,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未按要求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預防措施:1.變形縫的防火封堵,要采用壓縮礦物棉等背襯材料填塞,并在背襯材料的上面滿涂具有彈性的防火封堵材料。
問題2-3.1:室外鋼結構疏散樓梯,結構柱、平臺(耐火極限低于1.0h)和梯段(耐火極限低于0.25h)未采取防火保護措施;通向室外樓梯的門未采用乙級防火門;室外疏散樓梯周圍2.0m范圍內設置門、窗、洞口。
原因分析:1.室外疏散樓梯不等同于室外安全區域,設計人員對規范的理解不正確。
2.設計人員未考慮室外疏散樓梯的整體區域也應滿足與相鄰建筑門窗洞口間距。
3.在新建施工或既有建筑的改造過程中增加室外樓梯時,責任主體未對樓梯周圍2.0m范圍內門、窗、洞口進行封堵,或在室外疏散樓梯2.0m范圍內增設了門窗洞口。
預防措施:1.設計人員對室外疏散樓梯的設置位置及周邊防火間距進行整體復核,不可遺漏。
2.建設單位如需增加室外樓梯或增設門窗洞口時,應由專業的設計單位提供設計圖紙,經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后再進行施工。
問題2-3.2:直通汽車庫的普通電梯廳采用普通玻璃墻分隔,耐火極限不符合要求。
原因分析:施工過程中應運營方或室內裝修的要求,為保證電梯的可視或電梯廳的通透性,未經設計確認擅自將電梯廳取消,或將防火隔墻和乙級防火門改為普通玻璃隔斷或玻璃門。
預防措施:1.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如需對電梯廳的防火分隔形式及材料進行更改,應經設計確認,辦理相關變更后方可施工。
2.主體設計時應充分考慮運營及室內裝修需求,電梯廳的防火分隔選擇滿足規范要求的材料。
3.根據《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第2.2.8條要求,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不可使用防火玻璃墻代替防火隔墻。
問題2-3.3:避難層(間)的避難區采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設置的可開啟外窗未采用乙級防火窗或設置了可開啟的乙級防火未設置自動關閉裝置。
2.責任主體采購的防火窗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導致安裝的活動式防火窗不具備自動關閉功能。
3.設計人員對規范的理解不正確,僅在可開啟窗口采用乙級防火窗,避難區域對應外墻上的固定窗、洞口未采用乙級防火窗。
3.責任主體應向專業供應商采購防火窗,訂貨時應核對好技術要求,并由設計確認其深化圖紙。
問題2-3.4:疏散門采用地彈門,因門軸向內有一定距離,造成安全出口或疏散門凈寬度不符合要求。
原因分析:設計單位在開展消防設計時,往往只計算理論需要的疏散寬度,并沒有考慮鋁合金玻璃門往往自重較大,需要采用地彈門這種安裝方式,而此種安裝方式導致門軸向內有一定距離(約15cm),此部分不能計算在有效疏散寬度,造成安全出口或疏散門凈寬度不滿足規范和設計要求。
預防措施:1.設計單位在開展消防設計時,應充分考慮理論與工程實際的區別與聯系,將安全出口或疏散門洞口寬度在理論值基礎之上增加20%余量;
2.施工單位在圖紙會審時,需校核安全出口或疏散門洞口寬度,發現洞口寬度富余量較小,應主動向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匯報,協商解決相關問題。
問題2-4.1:防煙樓梯間和消防電梯前室的頂棚、墻面和地面使用非A級裝修材料。
標準規范:1.《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2017第4.0.5條,2.《建筑內部裝修防火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354-2005第2.0.4條。
原因分析:1.施工單位未核查進入施工現場的裝飾材料燃燒性能與圖紙是否匹配。
預防措施:1.施工單位應選擇符合燃燒性能等級要求的材料并在進場時核查,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驗收。
2.設計文件應在材料表、構造表中明確各部位的裝飾材料及基層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并保證無遺漏及與圖紙中的各部位材料一致。
原因分析:1.施工單位未將建筑裝修材料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GB8624的有關規定送檢,確定材料燃燒性能等級。
預防措施:建筑內部裝修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后,應按《建筑內部裝修防火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354-2005》的有關規定,在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監督下,由施工單位有關人員現場取樣,并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檢驗單位進行見證取樣檢驗,驗證相關材料的燃燒性能是否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相關單位應及時填寫驗收記錄備查。
問題2-4.3:疏散樓梯間和前室的頂棚、墻面采用B1、B2級的乳膠漆,不符合A級要求。
標準規范:《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2017第4.0.5條。
原因分析:目前市場上使用的絕大部分涂料為有機涂料(乳膠漆),只有很少的無機涂料,施工單位對有機涂料和無機涂料的燃燒性能缺乏了解,導致錯誤使用。
預防措施:1.設計圖紙的材料做法表中應明確樓梯間和前室的裝飾材料以及燃燒性能等級。
3.根據《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2017第3.0.6條:施涂于A級基材上的無機裝修涂料,可作為A級裝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級基材上,濕涂覆比小于1.5千克/平方米,且涂層干膜厚度不大于1.0mm的有機裝飾涂料,可作為B1級裝修材料使用。目前市場上絕大部分的涂料為有機涂料,只有很少的無機涂料,針對疏散樓梯間及前室要求墻面、頂棚的燃燒性能為A級裝修材料的特殊場所,如果使用涂料時,建議使用無機涂料,以滿足規范的要求。
問題2-4.4:疏散走道吊頂違規使用B1、B2類材料,使用木龍骨加石膏板吊頂,不符合規范要求。
標準規范:《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2017第4.0.4條。
原因分析:部分吊頂設計造型較為復雜,使用木工板等柔性較好的材料方便施工,不然材料往往難以塑造復雜造型。
預防措施:1.設計圖紙的材料做法表中應明確疏散走道吊頂材料以及燃燒性能等級。
2.設計單位在技術交底時應重點解釋疏散走道吊頂材料及做法,宜設計較為簡約的吊頂,方便施工。
3.疏散走道上特殊造型的燈槽也不應使用木工板或者阻燃板進行制作,石膏板加輕鋼龍骨的吊頂可采用石膏板制作燈槽,也可采用其他A級材料制作。
原因分析:后期裝修保護或電梯內部美化的需要,常見消防電梯內部違規安裝木質防護板。
預防措施:電梯轎廂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嚴禁參建單位或個人使用非A級材料進行裝修。
原因分析:1.設計單位在消防設計文件中,沒有明確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等消防水系統的系統工作壓力;
2.施工單位對于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等消防水系統所使用的管道及閥門管件缺乏應有了解。
預防措施:1.設計單位應在圖紙中明確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等消防水系統的系統工作壓力;
2.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圖紙中標注的系統工作壓力來選用相應等級的閥門管件和管道類型;
3.架空管道當系統工作壓力小于等于1.20MPa時,可采用熱浸鋅鍍鋅鋼管;當系統工作壓力大于1.20MPa時,應采用熱浸鍍鋅加厚鋼管或熱浸鍍鋅無縫鋼管;當系統工作壓力大于1.60MPa時,應采用熱浸鍍鋅無縫鋼管;
4.埋地管道當系統工作壓力不大于1.20MPa時,宜采用球墨鑄鐵管或鋼絲網骨架塑料復合管給水管道;當系統工作壓力大于1.20MPa 小于1.60MPa時,宜采用鋼絲網骨架塑料復合管、加厚鋼管和無縫鋼管;當系統工作壓力大于1.60MPa時,宜采用無縫鋼管。
問題3-1.2: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供水高度超過24m時或計算所得的水錘壓力值超過管道試驗壓力值時,出水管上未設置水錘消除設施。(當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設有囊式氣壓水罐時,可不設水錘消除設施)
標準規范:《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第8.3.3條、第5.5.11條。
原因分析:1.施工不規范,在施工過程中未嚴格按照設計要求、且不了解規范要求進行施工。
2.設計不合理,在設計時未復核管網是否存在超壓風險,不了解水錘對管網的危害性,未對出水管網采取充分的防護措施。
2.設計單位應計算復核管網是否存在超壓風險,當計算所得的水錘壓力值超過管道試驗壓力值時,或消防水泵供水高度超過24m時,應設置水錘消除的技術措施。
標準規范:《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第11.0.9條。
預防措施:1.消防水泵控制柜設置在專用消防水泵控制室時,其防護等級不應低于IP30;與消防水泵設置在同一空間時,其防護等級不應低于IP55。
標準規范:《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第5.1.13條第5、6款。
預防措施:1.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上應設置明桿閘閥或帶自鎖裝置的蝶閥,但當設置暗桿閥門時應設有開啟刻度和標志;當管徑超過DN300時,宜設置電動閥門。
2.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應設止回閥、明桿閘閥;當采用蝶閥時,應帶有自鎖裝置;當管徑大于DN300時,宜設置電動閥門。
問題3-1.5:消防管道未刷紅色油漆或涂紅色環圈標志,未注明系統管道名稱和水流方向標識。
標準規范:《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第12.3.24條。
原因分析:1.施工單位為了降低成本,未按規范要求進行粉刷紅色油漆或涂刷紅色環圈標志。
3.施工單位對管道標識重視程度不夠:或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單位按照其自行規定執行。
2.架空管道外應刷紅色油漆或涂紅色環圈標志,并應注明管道名稱和水流方向標識。紅色環圈標志,寬度不應小于20mm,間隔不宜大于4m,在一個獨立的單元內環圈不宜少于2處。
原因分析:1.消火栓未按設計要求安裝減壓孔板,或減壓孔板孔徑不符合設計要求,造成栓口動壓減壓不當;若減壓值過大,會造成栓口動壓和消防水槍充實水柱低于設計要求;當減壓值過小,會造成栓口動壓過大(超過0.5MPa),導致消防救援隊員難以掌控水槍。
2.采用減壓穩壓型室內消火栓進行減壓時,設計資料未明確具體選型要求,或供貨單位未按產品技術標準要求選型,造成減壓值過小,栓口動壓過大(超過0.5MPa),消防救援人員難以掌控。
預防措施:1.室內消火栓安裝前應根據設計要求仔細核對每一處消火栓所采取的減壓措施。當采用減壓孔板進行減壓時,應根據設計孔徑定制減壓孔板,并做好孔徑標識,以免錯裝
2.當采用減壓穩壓消火栓進行減壓時,設計單位應根據各消火栓入口壓力計算值,確定減壓穩壓消火栓的類別,并明確標注在設計圖中。
2.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做連接時隨意性較大,導致消火栓水帶與消防接口連接性能不滿足要求。
預防措施:1.施工單位在購置消防水帶時,應注意選擇由廠家將消防水帶和接口直接做成一體成型的,不需要施工現場組裝的;
問題3-1.8:室外消火栓安裝不規范。數量、位置與設計不相符,泄水口被混凝土堵住或者未埋入地下。
標準規范:1.《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第7.3.3條;
問題3-1.9:消防水泵吸水管與共用吸水管連接處采用同心異徑管且未采用管頂平接,不符合規范要求。
標準規范:《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第12.3.2條第7款。
預防措施:1.設計需明確管道連接方式,施工單位可參照圖集《消防專用水泵選用及安裝》19S204-1以及圖集《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15S909要求進行安裝。
2.消防水泵吸水管安裝可采用偏心異徑管與管頂平接,也可采用水泵吸水管與吸水干管之間向上或坡向上連接。
問題3-1.10:地下車庫消火栓箱箱門開啟范圍不應與車位存在重疊,特定場景下,影響滅火救援。
標準規范:《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第12.3.10條。
原因分析:設計單位在開展汽車庫設計時,未考慮車位與消火栓箱門開啟范圍重疊的問題。
預防措施:1.設計單位在開展汽車庫設計時,應充分考慮消火栓箱箱門開啟范圍與車位存在重疊的問題;
標準規范:《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第4.3.9條。
2.施工單位采購消防水泵時,并未注意立式消防水泵對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及有效容積的影響。
預防措施:設計單位在設計時應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規范進行消防水泵房設計,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同時應滿足自灌式啟泵最低水位要求,對于立式消防水泵,自灌式啟泵最低水位應高于泵殼頂部的放氣孔。
標準規范:《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第5.1.6條。
原因分析:1.部分生產廠家在生產消防水泵時,并未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技術標準控制生產工藝,導致水泵出廠即不達標;
預防措施:1.施工單位在設備選型、采購時選用流量揚程性能曲線平緩無駝峰的消防水泵,且額定流量、揚程和功率等參數符合設計要求;
2.設備進場時,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共同查驗生產廠家提供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消防水泵流量、壓力測試報告;
3.消防水泵安裝完畢后,施工單位或委托有測試資格能力的單位在現場完成消防水泵性能參數測試,并形成測試記錄報告。
標準規范:1.《大空間智能型主動噴水滅火系統技術規程》CECS263:2009第17.9.2條,2.《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技術標準》GB51427-2021第6.0.6條、第6.0.7條。
原因分析:1.消防炮滅火裝置安裝定位后,使用單位在其周圍增加工藝設備和管線,影響射流保護范圍。
2.大空間智能型主動噴水滅火系統射和掃射水面應覆蓋火源;水流指示器動作,消防控制中心有信號顯示:消防水泵啟動,消防控制中心有信號顯示;其他消防聯動控制設備投入運行;智能滅火裝置控制器有信號顯示。
問題3-2.2:餐廳建筑面積大于1000m2的餐館或食堂,其烹飪操作間的排油煙罩及烹飪部位未設置自動滅火裝置。
2.廚房設備一般不在消防分包單位施工范圍外,一般由專業廚具灶臺公司裝修后安裝采購。
預防措施:1.餐廳建筑面積大于1000m2的餐館或食堂,其烹飪操作間的排油煙罩及烹飪部位應設置自動滅火裝置,并應在燃氣或燃油管道上設置與自動滅火裝置聯動的自動切斷裝置。
問題3-2.3:噴淋管道支、吊架、防晃支架設置不規范。支、吊架設置間距過大,漏設防晃支架,支架防腐不規范。
標準規范:1.《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1-2017第5.1.15,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第18部分:消防管道支吊架》GB/T 5135.18-2010。
預防措施:1.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標準規范采購、制作、安裝各類支吊架,特別是支吊架的防腐處理,應采用熱鍍鋅工藝;
標準規范:《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61-2017第5.2.2條。
原因分析:1.因施工工序不當,即先安裝下垂型噴頭或隱蔽噴頭的裝飾蓋板,后進行涂料(油漆)粉 刷,造成噴頭被涂料(油漆)污損。
3.不同工種交叉施工時,成品保護做得不到位,還有對規范理解不夠,不清楚噴頭污染會引 起噴頭動作不靈敏,影響噴頭的開啟。
預防措施:1.施工單位應在吊頂涂料施工完成后,安裝下垂型噴頭或隱蔽噴頭的裝飾蓋板。
2.對于噴頭已經安裝完成的二次裝修工程,涂料施工前應對噴頭采取包裹等防護措施,油漆或涂料工序完成后,再去除成品保護所有包裹材料。
問題3-2.5:凈空高度大于800mm的悶頂和技術夾層內有可燃物未設置散水噴頭,不符合規范要求。悶頂內敷設的配電線路未采用不然材料套管或封閉式金屬線槽保護,現場亦未設置散水噴頭。
標準規范:《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17第7.1.11條。
2.施工現場臨時配置的滅火器,不符合規范要求,驗收時未采購相應規格的滅火器,現場倉 庫也未存放。
預防措施:1.設計單位在設計圖紙中應明確悶頂和技術夾層內如有可燃物應設置散水噴頭。
標準規范:1.《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2005第6.2.1條、附錄A、附錄D,2.《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范》GB50444-2008第2.2.1條。
問題4-1.1:防火閥、排煙防火閥距防火分區隔墻端面大于200mm,不符合規范要求。
標準規范:1.《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第6.4.1條第2款。2.《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3-2016第6.2.7條第5款。
預防措施:1.開工前,施工單位技術人員應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要重視防火閥離墻距離問題。
2.防火閥、排煙閥(口)的安裝位置、方向應正確。位于防火分區隔墻兩側的防火閥,距墻表面不應大于200mm。
問題4-1.2:設置在高處的常閉送風口、排煙閥(口)未設置手動驅動裝置,不符合規范要求。
標準規范:《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第3.3.6條第2款、第4.4.12條第4款、第6.4.3條。
2.責任主體對手動執行機構重要性的認識不夠,尤其是施工人員容易疏忽遺漏。
預防措施:1.責任主體要對排煙閥、常閉送風口保持關注,發現圖紙未標注的應及時與設計方確認。
2.常閉送風口、排煙閥或排煙口的手動驅動裝置應固定安裝在明顯可見、距樓地面1.3m~1.5m之間便于操作的位置。
問題4-1.3:自然排煙窗(口)未按設計要求設置,完全開啟后有效排煙面積不足。
標準規范:《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第4.3.5條。
原因分析:1.施工單位施工疏忽,未按圖施工,影響外窗開啟面積導致排煙面積不足。
2.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未按圖紙檢查、核對可開啟外窗的有效面積及排煙窗的設置高度。
預防措施:1.當采用開窗角大于70°的懸窗時,其面積應按窗的面積計算;當開窗角小于或等于70°時,其面積應按窗最大開啟時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3.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對進場的外窗,應按設計圖紙要求驗收,施工時做好施工自檢和監理平行檢查。
3.排煙系統服務范圍偏大,常閉閥門的漏鳳量偏大,導致遠端排煙口風量偏小。
2.對于連接多個排煙口的排煙風管,設計文件應明確各排煙口的排煙量及調節措施,地下汽車庫的排煙口設置手動調節閥,以便后期檢測排煙效果并驗證排煙量數值。
3.系統調試時,施工單位應逐個調校排煙口。風速存在明顯異常的,需及時找出原因并消除缺陷,使系統各項參數達到設計要求,確保排煙系統可靠運行。
標準規范:《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第6.3.1條。
2.施工單位未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或規范要求施工;施工過程中工序銜接不到位。
預防措施:1.排煙系統的金屬風管連接方式應按設計圖紙施工。當排煙風管的厚度滿足《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 51251-2017)6.2.1-1和法蘭連接及其密封墊料滿足《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 51251-2017) 6.3.1-1要求時,排煙系統的金屬風管仍可以采用薄鋼板法 蘭(共板法蘭)的連接方式,強度及嚴密性應符合規范的要求,相關做法應經設計單位明確。
2、對于采用薄鋼板法蘭(共板法蘭)的排煙風管應采用螺栓連接,法蘭高度、螺栓規格和間距應按照《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6.3.1條執行。
原因分析:1.設計單位在開展消防設計時對于規范要求的應急排煙窗理解深度不夠。
預防措施:1.《通規》相比《煙規》,首先在名詞上做了調整,沒有叫固定窗、自動排煙窗、電動排煙窗、手動排煙窗等,而是叫“應急排煙窗”。
2.對于功能要求,應急排煙窗至少應具備手動和聯動控制功能,和以往的自動排煙窗功能相似,但未對溫度釋放聯動裝置進行要求。
標準規范:《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第3.1.4條。
2.設計錯誤,電氣專業設計人員在系統設計前,未核對建筑專業的安全出口位置及數量。
預防措施:1.施工單位應按圖施工,按照最短路徑疏散的原則確定該區域的疏散指示方案。
2.設計單位各專業設計圖紙應進行疊圖檢查,避免不一致,并應做好技術交底。
3.安裝后,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應按照模擬疏散的方式,實地排查疏散指示有無遺漏之處。
問題5-1.2:應急照明控制器的選型不符合規范要求,不能與消防聯動控制器通訊。
標準規范:1.《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第3.4.1條,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組件兼容性要求》第4.2.1條、第4.2.2條、第4.2.3條、第4.2.4條。
原因分析:施工單位從節省成本角度出發,選用與消防聯動控制器廠家不一樣的應急照明燈具及控制器,導致兩者之間不能滿足規范的通訊要求
預防措施:1.施工單位在采購應急照明控制器及相關燈具產品時,應盡量選擇消防聯動控制器同一品牌的產品;選擇不同品牌的產品,首先需確定與消防聯動控制器兼容性要求是否能滿足。
2.系統竣工后,建設單位應負責組織施工、設計、監理等單位進行系統驗收,驗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原因分析:1.外線電話由弱電專業負責完成,消防驗收前未溝通協調好,未能與其它消防設施同步完成。
3.部分參建方認為移動電話已普及,無需再設置直通外線.為保證消防管理人員及時向消防救援部門傳遞火情信息,縮短滅火救援時間,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業消防站等應設置可直接報警的外線.負責消防驗收牽頭單位應統籌安排、協調相關單位,確保可直接報警的外線電話在竣工驗收前能夠配置到位。
2.設計單位在技術交底時,要強調這些關鍵部位的設置;施工單位應按設計圖紙和規范要求,將消防水池(箱)就地液位顯示裝置、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液位顯示裝置安裝到位。
問題5-2.3:消防控制室內的電氣和電子設備的金屬外殼、機柜、機架和金屬管、槽等,未采用等電位連接至等電位點,火災報警主機未接地。
標準規范:《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第10.2.3條。
原因分析:1.良好的接地是消防設備以及使用人員人身安全的重要保障,施工單位應引起足夠的重視。
3.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電子設備的專用接地線應選用銅芯絕緣導線:聯動測試時確認火災后疏散通道上設置的防火卷簾聯動降落功能未完善。
標準規范: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第4.6.3條。2.《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877-2014第6.2.1條第5款。
原因分析: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第4.6.3條。
2.《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877-2014第6.2.1條第5款。
預防措施:疏散通道上設置的防火卷簾的聯動控制方式,防火分區內任兩只獨立的感煙火災探測器或任一只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應聯動控制防火卷簾下降至距樓板面1.8m處:任一只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應聯動控制防火卷簾下降到樓板面。
標準規范:《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第6.2.48條。
預防措施:1.格柵吊頂鏤空面積與總面積的比例大于30%時,探測器應設置在吊頂上方。
3.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時,應組織設計、施工、監理、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檢測。
標準規范:《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建部58號令)第十一條第一款。
原因分析:1.施工單位未嚴格按照消防設計文件要求,選擇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的電線.監理單位未按照規定對進場的電線電纜進行查驗,工序按照完成后,也未按照規范對工序開展驗收。
預防措施:1.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消防設計文件要求,選擇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的電線.監理單位應按照規定對進場的電線電纜進行查驗,工序按照完成后,依據規范對工序開展驗收。
來信來訪渠道六安市梅山南路與長安南路交叉口建設大廈12樓1211室,郵編:237000
為進一步壓實我市在建項目建設、設計、審圖、施工和監理單位主體責任,規范消防工程設計、審圖、施工等行為,提升我市消防工程質量水平,結合本市實際,市住建局起草了《六安市市本級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常見問題(2024年版)》(試行),于于2024年9月5日-2024年10月4日在市政府、市住建局門戶網站上公示,截止2024年10月4日結束,收到反饋意見0條。